一、资格审查
1.时间:2023年4月10日(周一)下午15:00-17:00。
2.地点: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B122。
3.需携带材料:
(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:港澳地区考生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,台湾地区考生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。
(2)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或学历认证报告);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、在读证明原件,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在境外获得学历、学位的考生,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(3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(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)。
4.考生本人签订的《诚信承诺书》《告知书》。
注意: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,一律不予录取。
二、考核安排
2023年4月10日(周一)下午15:00-17:00,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;
2023年4月11日(周二)全天,参加综合考核。
三、考核名单
综合考核名单详见附件。
四、考核、录取办法
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发布的《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》。
五、联系人
考核工作秘书(法律硕士):康老师,0592-2186991
考核工作秘书(法学硕士):黄老师,0592-2185891
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
2023年4月3日
附件:
1.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法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名单.xls
2. 海燕政策研究论坛线路12023年研究生考生诚信承诺书(港澳台).doc
3. 告知书(2023年港澳台硕士版).doc